第52章 罚款十文 (第2/2页)
处理了。”
被称为陈队长的男人扭头看向孟义。
“抗拒执法,念在你情节较轻,按照我岭南府治安管理法罚银十两,收押劳改十日。” <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处理了。”
被称为陈队长的男人扭头看向孟义。
“抗拒执法,念在你情节较轻,按照我岭南府治安管理法罚银十两,收押劳改十日。” <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